不少人不知,自己可以選擇好好死去,意思是死亡一刻,不一定要在冷冰冰的醫院度過,而是可以在自己最熟悉、最親切的家中,為生命畫上句號。
選擇在家終老的病人,必須先獲得醫生的評估,認為適合在家寧養至死。有人會擔心,家人在屋企死亡,使唔使報警?到時又使唔使解剖驗屍?根據現時香港法例,在家終老的病人,只要在離世前十四天有醫生上門診治過,而在過身後二十四小時,有醫生證實病人為自然死亡,便可以簽發醫學證明書。因此選擇在家寧養的病人,醫生最少每兩星期便會到診。離世後,殯葬公司會直接上門把遺體送走,全程毋須驚動警察、救護車服務等。而由於至親在家離世,家人可以為先人梳理一下頭髮,洗淨身體,換上心愛的衣裳,好好與家人道別。遺體移送離家時,一般都可以用輪椅載走,沒有黑箱、沒有仵工、沒有救護員,不會打擾隔籬鄰舍。整個過程在平和、安詳的氣氛下進行。b
早年香港大學做過一個調查,有四分一的人表示希望日後可以在家往生,但現實是九成以上的人都是在醫院離世,與大部分人意願不符。數字上亦顯示,不少人離世前六個月,都有一至兩個月是住院,無疑這對於資源巳經緊張的醫療體系構成龐大壓力。事實上這些晚期病人,大部分時間都不是需要急救、輸血、做手術等,需要的可能是請人幫手倒杯水、拿張被,或者大小二便後換塊片。在人手不足的醫院裡,病人往往得到的回應是「等等,等等」,而其實他們可以等待的時間巳經無多了。如果有能力回家寧養,對醫院、對病人都可說是一種解脫。古時不少人都是在家往生,能在家中「壽終正寢」,視之為「好死」的安排。生老病死為人生必經的自然階段,當大家每每興奮雀躍地迎接新生命時,也應該尊重垂垂老矣家人的意願,讓他們盛載着溫暖上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