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頭人送黑頭人,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情。作為父母,誰不想子女們身體健康,長命百歲。但現實卻有一班父母,比一般人更竭力地照顧子女,但心底裏卻不期然希望孩子先行一步,讓自己在有生之年完成哀哀父母一職,他們就是一班擁有特殊需要孩子的父母。這班父母,不少是中產或者有點經濟能力的,但奈何即使自己過身後把遺產留給智障、唐氏綜合症、精神紊亂或者自閉的子女,他們都沒有能力去掌管或使用這些金錢,更無法照顧自己。這情況隨著「特殊需要信託」的成立,或許可以得到一定解決。
「特殊需要信託」是由社會福利署推出的服務,目的是讓一班較有經濟能力的父母,於在生時物色值得信賴的照顧者,並按照生前父母所訂立的子女照顧計劃,把資產以信託形式安排妥當,待自己過身後,啟動服務,從信託中每月發放費用予照顧者,執行制訂好的照顧計劃,確保子女可以繼續得到合適的照顧。社署亦會定期監察這些特殊需要子女的生活情況,如果發現照顧者有疏忽,或者照顧者身體狀況變差,無法再去照顧這些子女,社署有權撤換他們。
事實上坊間一向都有以類似信託形式,委任監護人照顧子女的服務。不過由於是商業性質,資產動輒以千萬港元計,其中牽涉的行政管理費每年也至少十多萬元,並不是一般中產父母可以承擔。現時社署推出的「特殊需要信託」,屬於非牟利性質,也不設資產的門檻,行政費用也相對便宜。何況特殊需要子女的照顧計劃,十幾二十年不在話下,過身後把遺產交予一間商業機構,期間發生任何事情父母也無法處理,現在社署牽頭作為資產的受託人,也的確讓父母更為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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