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見到外國有一款好正的輪椅,想引入香港,不如開間社企諗諗佢!」「我發現有好多單親媽媽都好需要人哋幫忙,可唔可以成立間社企,提供一啲支援俾佢哋?」「我間公司係賣有機食品,其實都係幫緊本地農夫,咁算唔算係社企?」
這類型的問題近年我實在聽過不少,不能否認社會企業是一個熱門的課題,非牟利組織、商業機構,甚至剛畢業的大學生,也紛紛一鼓作氣地成立社企。事實上無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,都未有一個對社企公認和統一的定義,但普遍而言,社企應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業務,需要達到某個社會目的,例如聘用殘疾人士,解決環境問題等。因此社企的最重要宗旨是達成既定的社會目的,把所賺取的利潤再投資於社企本身,而不應是為了給予股東最大利潤。
社企如此盛行之時,連帶便會有人問:我哪裡可以獲得資金?的確,我聽過不少具創意、可塑性高,不難執行而又可紓緩社會問題的業務方案,但大部分人都由於苦無資金,最終一顆熱熾的心也被現實冷卻下去。加上不少社企的營運涉及弱勢社群,經營效益和盈利實在無法跟商業機構媲美,因此需要更多或更長期的資金去支持業務發展。有見及此,我會在未來幾期向大家介紹政府四個支持社企的計劃:創業展才能計劃、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、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以及社區投資共享基金。